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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辦服務網使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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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線上申辦服務網(以下簡稱「服務網」)開放時間為每日8時至24時,請於此期間內完成操作,若逾時使用,系統將自動登出,特此說明。

二、申請人或受委託人於亡者大體進入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以下簡稱「本所」)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亡者死亡證明文件正本、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委託書及受委託人之公會識別證,取得本所提供之使用帳號及密碼,登入服務網後即可申請下列項目:
  • 禮廳
  • 火化爐。(請於火化前臨櫃領取火化許可證,避免遺體無法完成火化程序產生糾紛 。)

三、申請使用本所殯葬設施及服務,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 申請禮廳供出殯使用之場次:以申請日起60天內為限,每場次使用時間皆為3小時,同一亡者以一場次為限,完成申請後,不得轉讓他人使用。
  • 因故需變更禮廳級別或場次、火化爐使用時段或取消使用者,由原申請人或受委託人於上班時間內親至服務中心臨櫃辦理變更或取消事宜。
  • 依「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管理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第10條規定:
    一、自繳費之日或次日申請退費,退還全部。
    二、逾繳費次日申請退費,退還百分之八十。
    三、申請退費日為設施或服務使用日,不予退費。
    對於同一亡者未提供設施及服務前,申請依前項第一款規定退費者,以一次為限;其餘各款不在此限。
  • 使用線上訂租者,僅限亡者為本市市民,且無本所「管理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任一減免條件。

四、使用「服務網」易受電腦、行動裝置之軟、硬體及網路等作業環境影響,申請人使用「服務網」應確實遵守操作說明(請勿重複登入帳號或以多部電腦同時進行申請),以避免交易失敗,影響使用權益。系統結算金額如出現異常,以本所「管理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收費規定為準。

五、申請人確認申請項目及金額後,應於指定時間內以信用卡刷卡繳費(逾時系統將自動註銷申請):
  • 申請人確認申請項目及金額後15分鐘內,應即完成線上刷卡程序。逾時系統將自動註銷該筆申請。
  • 選擇信用卡繳費後,「服務網」將連結至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請依頁面說明輸入信用卡卡號等相關資料。「服務網」頁面未出現【交易完成】之前,請勿離開頁面、關閉瀏覽器或點擊上一頁或重新整理頁面,以免造成信用卡交易授權異常,影響申請結果。
  • 信用卡交易完成後,如有須變更、取消、領取收據或火化許可證,須等待審核作業完成後,始可由申請人或受委託人親至服務中心臨櫃辦理。

六、注意!由於交易結果資料傳輸過程牽涉您所在網路環境之穩定度,申請人及受委託人需承擔網路資料傳輸之風險,是否申辦成功概由本系統判別,成功後「服務網」將自動寄送簡訊通知。為確保使用權益,完成繳費後逾10分鐘仍未收到簡訊,代表該筆申請並未成功,請再行登入服務網確認申請內容及繳費狀態,或電洽桃園區殯葬服務中心(03-3251569)及中壢區殯葬服務中心(03-4522944)查詢 (服務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七、完成申請並繳費後,由申請人持身分證或受委託人持本市核發之有效期間內之公會識別證,並依訂租設施所屬之館別,至該館別之服務中心領取火化許可證正本及收據正本。

瞭解並同意